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哈政发[2005]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黑政发[2004]1 02号),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一)充分认识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高技能人才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的人员,主要包括取得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职级的人员。当前,我市技能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素质偏低,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短缺,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已经成为制约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主要瓶颈之一。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任务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摆上工作日程,完善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落实。 (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精神,按照市人才发展规划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创新体制和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满足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2004年至2006年,在我市重点发展的制造业、信息产业和医药业等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中,实施2.1万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通过企业岗位培训、职业教育培养和个人岗位提高相结合的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基本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07年至2009年,围绕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不断扩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覆盖范围,培养高技能人才3万人,力争高技能人才在全市技术工人队伍中的比例达到20%,中级技工达到40%,初级技工达到35%,初步形成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技能人才(包括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 二、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四)加快哈尔滨技师学院建设步伐。建立哈尔滨技师学院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人才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