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05〕24号
婺城区、金东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巩固创卫成果,提高城市品位,强化占道管理,维护市容秩序,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占道分类管理的通知》(金政发(2004)172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占道分类管理的范围和内容
1、占道分类管理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