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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汽车货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  
【发文字号】 赣市府发[2005]45号
【发布日期】 2005-05-25
【实施日期】 2005-05-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汽车货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赣市府发[2005]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扶持和鼓励汽车货运产业发展,使汽车货运产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增强我市汽车运输业的竞争力,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05年,全市规划兴建大型汽车市场1—2个,全市汽车货运车辆新增2000辆以上,为财政新增税费收入1000万元以上;从2006年起,汽车货运车辆按30%以上的速度递增,力争三年内达到3万辆以上,初步形成专业化水平较高的汽车货运输产业。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汽车运输业的规划和发展由赣州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谋划,增加赣州稽征分局、赣州银监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及驻市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研究并制定扶持政策,协调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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