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 杭政函〔2005〕10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能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节电节能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加强节约用电工作,对于缓解我市电力瓶颈制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5)15号)精神,现就我市节约用电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市节约用电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和消费者在节电节能中的主体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