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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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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办发[2005]22号
【发布日期】 2005-05-25
【实施日期】 2005-05-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意见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5]2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国发(2004)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湘发(2004)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十一五”期间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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