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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葫芦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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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葫政办发〔2005〕48号
【发布日期】 2005-05-25
【实施日期】 2005-05-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葫芦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葫芦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并在全市公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贯彻实施《规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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