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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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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建拆[2005]501号
【发布日期】 2005-05-25
【实施日期】 2005-05-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委员会、国土房管局、各拆迁单位、各评估单位:
  为规范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屋拆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指导意见》,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特此通知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房屋拆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以下简称鉴定)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估价师协会)组建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接受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下同)申请或者拆迁行政裁决机关委托,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专家委员会由估价师协会聘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房地产、城市规划、工程建设、法律等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受理鉴定申请、组建鉴定组、通知有关人员、送达相关文件以及鉴定过程中相关事务性工作。
  估价师协会负责对专家委员会的鉴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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