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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2005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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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05]105号
【发布日期】 2005-05-26
【实施日期】 2005-05-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2005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的通知


  省建设厅《四川省2005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5月26日
 

四川省2005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


  2005年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3年清欠总目标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8号)精神,充分认识清理拖欠工程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同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清欠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今年清欠目标实现。
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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