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住宅建设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满足住房需求,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住宅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住宅建设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居住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住房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权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自2001年以来,通过大规模的旧城区拆迁改造,我市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面貌迅速改变,人民群众的居住水平得到明显改善。但是去年以来,由于种种原因,被拆迁户高价索偿,拆迁工作难度加大,致使房屋建设进度放慢,建房成本增加,房源严重不足,供求矛盾突出,住房价格持续上涨,增加了群众的购房负担。 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加重了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负担。加快住宅建设,平抑房价,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人口向建成区集中;有利于高标准、高起点地建设城市,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小三角”区域服务中心。增加住房供应量,尤其是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量,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广大居民的住房条件,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住宅建设,作为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促进群众居住条件的进一步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