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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宁德市抗旱工作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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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2005〕103号
【发布日期】 2005-05-26
【实施日期】 2005-05-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宁德市抗旱工作预案的通知
宁政办〔2005〕10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00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的《宁德市抗旱工作预案》,在全市防旱抗旱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部门职能的变化,以及近年来防旱抗旱工作的实践,原预案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防旱抗旱工作。为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重新修订了《宁德市抗旱工作预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宁德市抗旱工作预案


  干旱是我市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防旱抗旱是我市防灾减灾的重要工作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防旱抗旱减灾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特制定我市抗旱工作预案。
  一、轻旱
  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轻度干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见附件,下同)。
  (一)市防汛办
  1.及时了解、统计受旱地区旱情,发布旱情消息。
  2.部署并督促各地做好防旱抗旱水源调度管理和防旱抗旱节水等各项工作,将全市的蓄水状况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开展洪水资源利用,保障抗旱水源。
  3.向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情。
  4.向市防汛办报送旱情报表。
  (二)市气象局
  1.发布气象干旱监测、预测等气象信息。
  2.向市防汛办提供受旱地区各县市月降雨、蒸发、气温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
  (三)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1.向市防汛办报告大中型水库蓄水、主要江河径流、旱区代表站点的降雨、蒸发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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