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从源头抓质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善政办发〔2005〕54号
【发布日期】
2005-05-26
【实施日期】
2005-05-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从源头抓质量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从源头抓质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从生产源头严把产品质量关,进一步提高全县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重点产品质量预警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从源头抓质量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