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农办(农业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04)5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我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根据《浙江省“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农字(2004)201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农民素质培训工作实际,我们对《杭州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扶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制定的《杭州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扶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农培办(2004)1号、杭财农(2004)644号)废止。 浙江省杭州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财政局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