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5-27
【实施日期】 2005-05-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培训中心:
  近几年来,省局党组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建立“三个文明”一体化的运行机制,按照“创一流行业,建诚信国税”的目标要求,狠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全省国税系统被甘肃省委、政府命名为文明行业和诚信行业示范单,14个市(州)局、省税务培训中心全部被命名为省级文明行业和单位;全省85个县(市、区)国税局全部被命名为市(州)级文明单位。当前,我省国税系统正进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国税部门形象,特提出以下要求: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