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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5年连云港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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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连政办发﹝2005﹞70号
【发布日期】 2005-05-27
【实施日期】 2005-05-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5年连云港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2005年连云港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2005年连云港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  200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根据《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市经济体制改革总的目标和要求是:以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改革的进程,以农村改革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社会事业领域改革以及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新的活力。

一、以农民减负增收为立足点,进一步深化农村体制改革
  1.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落实免征农业税等减负政策,规范农业用水用电费用征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被征用承包地农户的利益,全面实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免费培训失地农民,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重视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构筑龙头企业贷款担保机制和风险保障机制,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强化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财政局、地税局、发改委、粮食局、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水利局、海洋渔业局、国土局)
  2.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以预算管理、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四不变为原则,在四县各选择1-2个乡镇进行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逐步在全市面上推开。同时在试点乡镇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管理、逐年消化”的要求,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财政局、地税局)
  3.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围绕减人减事减负,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合理设置乡镇机构;加快乡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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