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宜政办发〔2005〕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庆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安庆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4)40号),重新组建安庆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工作的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能; 2、原市商务局的职能; 3、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对外经济协调、产业损害调查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成品油市场秩序整顿、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等职能; 4、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组织实施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等职能; 5、原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的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1、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核准职能由核准制改为登记制; 2、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变更的职能,调整为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