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港口局关于做好2005年上海港航防汛防台工作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5-27
【实施日期】
2005-05-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港口局关于做好2005年上海港航防汛防台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本市从6月1日起进入2005年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本市汛期具有“两多一平”的特点,即降水量比常年略多,高温日数比常年偏多,影响上海的台风个数接近常年。5月16日,韩正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各行业高度重视防汛防灾工作,积极落实防灾预案,力求把可能发生的灾害性气候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5月24日,市政府召开上海市防汛工作会议,现就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加强200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