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市容局等部门《关于加强街巷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已同意市市容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关于加强街巷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强街巷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 长期以来,街巷环境卫生脏乱差是影响我市城市形象、影响居民生活的顽症,与南京城市发展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为了加强街巷环境卫生管理,确保街巷环境卫生工作质量,全面提高南京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现对加强我市街巷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能归位,把街巷清扫保洁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城市管理是城市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街道和社区是城市管理的主战场。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条块结合”的城市管理模式,解决街巷环境卫生差的问题,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必须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市建委和财政局负责依据街巷道路设施量核拨相应经费;市市容局负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抓好督查考核,各区政府建立区级投入、管理和考核机制,街道和社区负责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投入,市区两级财政分担街巷清扫保洁经费 目前,全市街巷院落清扫保洁仅靠收取居民每户每月5元钱的垃圾处理费维持,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因此将这笔经费(2004年约为3090万元)全部用于小区院落清扫保洁,原街巷道路保洁费用改由市区两级承担。 据市市容局组织的专项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