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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地方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六盘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市府办发〔2005〕47号
【发布日期】 2005-05-29
【实施日期】 2005-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地方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5〕47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六盘水市地方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六盘水市地方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2005)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紧急通知的意见》(黔府办发(2005)15号)的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方针,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特别是瓦斯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六盘水市地方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省下达的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市安全事故在2004年基础上有大幅下降,消灭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比2004年下降50%以上,重大事故起数比2004年下降20%,以后每年各项指标要相应递减。
  (一)全市地方煤矿,除煤层赋存条件不具备正规采煤外,所有煤矿2005年内必须全部实现正规开采,不能实现正规采煤的煤矿,必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生产。
  (二)全市地方煤矿,2005年底前全面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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