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在温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近几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一直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开展了食品放心工程、水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活动,食品质量状况得到了改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好转。但是,局部地区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食品安全隐患较多。种植养殖业中违规使用激素、抗生素、瘦肉精、农药等现象时有发生,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仍然较严重,水产品中违规使用防腐剂现象比较突出;食品加工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呈现“低、小、散、多”的状态,超范围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屡禁不绝;流通领域中“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仍然存在;餐饮业普遍规模小、卫生条件差,食源性疾病发病率居高不下。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制不顺,监管责任落实不够,监管手段落后。上述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与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此,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增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层面,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履行职责,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根据我市现状,从实际出发,确定我市今后几年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我市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不安全食品数量明显下降,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监管体制更加完善,行业协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生产者的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