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白山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委(2005)11号),白山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更名为白山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加挂白山市版权局的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是负责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物管理及版权管理工作的部门。 一、职能调整 增加的职能:代表市政府行使的版权管理职能,主要有: 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制定与著作权行政管理有关的办法;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负责协调、审查、报批著作权工作;依法协调、处理本市管辖的著作权关系;批准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涉外代理机构,并监督、指导其工作;审查、报批本市著作权合同,审查著作权转让使用许可合同及著作权方面的交流;组织查处侵权盗版案件,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二、主要职责 依据职能调整情况,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物保护及著作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市情况研究制定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物保护及著作权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办法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物保护及著作权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指导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物保护及著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