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卫生局关于义乌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的指导意见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顺利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根据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提出本指导意见。 一、学习动员,统一认识。 各单位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有关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文件和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并深入展开讨论,同时做好改革动员,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理解并支持改革。 二、成立改革领导机构 各单位成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组长,党、政、工、团、妇等代表为成员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制订与综合改革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