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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05〕21号
【发布日期】 2005-05-30
【实施日期】 2005-05-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白山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委(2005)11号),保留白山市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建设局是负责全市建设的行政管理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城乡建设规划职能划转市规划局管理。
  (二) 划入的职能
  1.承担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职能。
  2.承担城市建设监察职能。
  3.承担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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