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白山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委(2005)11号),保留白山市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建设局是负责全市建设的行政管理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城乡建设规划职能划转市规划局管理。 (二) 划入的职能 1.承担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职能。 2.承担城市建设监察职能。 3.承担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