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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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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05〕29号
【发布日期】 2005-05-30
【实施日期】 2005-05-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白山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委(2005)11号),组建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是负责组织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指导全市企业改革和工业生产综合管理、指导和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及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综合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原市经贸委承担的内贸管理、对外经济协调和口岸管理职能,划归市商务局。
  2.将原市经贸委承担的投资与规划职能中的规划职能,技术进步与装备职能中的装备职能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职能中的规划职能,划归市发改委。
  (二)增加的职能
  1.增加对全市金融业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能,设金融办公室,为经委内设科室。
  2.增加对全市食品工业行业管理职能。
  (三)划入的职能
  1.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组织工业经济运行、指导国企改革、指导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等工业生产综合管理职能,划归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
  2.将原市机械冶金办公室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
  3.将原市轻纺化医药建材办公室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
  4.将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工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划归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
  5.将原市民营经济局承担的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及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职能,划归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工业发展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拟定全市工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协调指导全市城区集体经济发展;联系市手工业合作联社。
  (三)组织起草工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指导全市工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市能源、矿产冶金、林木加工、医药、绿色食品、汽车配套、塑料化工、纺织建材等重点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制定重点产业结构调整意见,搞好重点产业课题的确定、研究;负责重点产业项目的谋划、论证、包装和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市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服务及招商引资和融资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制定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全市企业集团的设立初审、规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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