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已正式下发,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要意义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为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可靠保障。 二、突出重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贯彻落实《纲要》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落实《纲要》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积极研究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的决策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