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州市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榕政办[2005]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州市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四日 福州市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5年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省纪委第八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市纪委第八次全会、市政府200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部署,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纠正和防范相结合的纠风工作机制为基本要求,纠建结合、整体推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更好地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主要任务 (一)抓好“四个坚决纠正”工作 1、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闽政(2004)2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征地补偿管理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的通知》(榕政综(2004)45号),对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取得的成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反弹”;及时完善政策法规,依法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制定并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维护农民权益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征地管理,严格执行征地程序和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各项制度、规定;开展专项审计,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土地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2、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继续严格控制拆迁规模,加快实施城镇房屋拆迁计划审批和备案制度,严格拆迁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2005年完成房屋拆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清理和修订工作,建立健全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切实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位、解决问题到位,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对房屋拆迁单位、拆迁评估单位及拆除单位的资格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