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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住房价格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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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衢政发〔2005〕24号
【发布日期】 2005-05-30
【实施日期】 2005-05-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住房价格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加快建立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促进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05)71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

  按照"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稳定价格、加强保障"两个方面,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一方面要认真贯彻中央与省政府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促进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扩大廉租住房制度实施面,切实保障中低收入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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