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5年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 (黄政办〔2005〕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建设生态市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市情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实施“443”行动计划的基础和支撑,为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进一步明确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生态市建设主要工作任务》、《2005年市直相关部门生态建设工作任务》、《2005年各区县及黄山风景区生态市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2005年度屯溪区生态市建设任务 1.制定屯溪区生态建设工作实施计划。 2.建设2个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3.一品黄山有机茶公司的产品通过有机食品认证。 4.累计创建2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 5.完成徽杭高速生态线6公里的建设任务,沿线新造30亩林地。 6.封山育林3.1万亩,建生态公益林2万亩。 7.巩固和完成年度退耕还林及造林任务。 8.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火灾受害率<0.4‰ 。 9.严禁超限额采伐,全年林木采伐控制在6340立方米以内。 10.实施新安江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年度治理水土流失5平方公里。 11.完成农户改水、改厕300户。 12.取缔横江、率水河道(屯溪段)非法采砂点。 13.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14.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屯溪区部分任务。 2005年度黄山区生态市建设任务 1.完成《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