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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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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经贸中小[2005]81号
【发布日期】 2005-05-30
【实施日期】 2005-05-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全省治乱减负工作,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全省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对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行为进行重点治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和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提高对治理向民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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