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和《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
【发布日期】 2005-05-31
【实施日期】 2005-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2号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和〈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的决定》已经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