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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顿和规范联运代理服务市场秩序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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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沁政办[2005]38号
【发布日期】
2005-05-31
【实施日期】
2005-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顿和规范联运代理服务市场秩序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联运代理服务市场管理,规范联运代理服务市场经营行为,创造良好经营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整顿和规范联运代理服务市场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顿的范围
代办托运业、联运企业、运输企业兼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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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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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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