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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东营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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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政办字〔2005〕41号
【发布日期】 2005-05-31
【实施日期】 2005-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东营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东营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东营市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打击和整治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目标任务: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大案要案和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使重点媒体、重点领域的广告违法违规行为,非法行医行为,商贸流通领域及外经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基本杜绝影响较大的商业欺诈案件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整治各类新闻媒体发布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药品、医疗、食品广告,着重解决擅自发布国家禁止发布的广告,未经审批、夸大宣传以及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等问题。二是重点打击无证行医,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取缔非法性病诊疗活动,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和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三是重点查处商贸活动中企业虚假促销、以次充好等不规范的促销行为,查处虚构或者夸大特许经营品牌效应、骗取加盟费的欺诈行为,查处冒用名优品牌标识,欺骗消费者的欺诈行为,查处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查处美容美发服务业中以假乱真、夸大效果、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四是重点打击和取缔不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非法从事外派劳务业务的机构和个人,整顿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的不规范行为。查处对外经贸活动中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劳务人员、施工单位和投资者的行为和无资质、超范围经营行为,查处建筑企业境外承包工程中的欺诈行为和违反外汇、海关管理规定的行为,查处违规举办涉外会展和在涉外会展中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查处倒买倒卖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违法违规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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