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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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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5〕39号
【发布日期】
2005-05-31
【实施日期】
2005-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克服和防止社区工作行政化、半行政化,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现就建立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近年来,一些部门逐步将部分工作直接下放到社区,以简化手续,方便居民。但由于社区协助部门开展工作的责权利划分不清,部门工作下放社区不规范,有的部门工作无序进社区,随意进社区,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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