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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嘉峪关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05]48号
【发布日期】 2005-05-31
【实施日期】 2005-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嘉峪关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5]48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 《嘉峪关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嘉峪关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  根据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5月26日《甘肃省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了切实搞好我市的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提高我市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我市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自6月1日至9 月10 日,利用100 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祁永安为组长,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胡绍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汉庆为副组长,消防、安监、建设、商务、工商、人防、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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