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道府办发[2005]45号
【发布日期】
2005-05-31
【实施日期】
2005-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玉溪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道真自治县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道真自治县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我县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行为,加快城镇污水治理步伐,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