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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重点环节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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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庆政发[2005]12号
【发布日期】
2005-05-31
【实施日期】
2005-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重点环节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2005年4月7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重点环节监察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重点环节监察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监察,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依据《行政监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监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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