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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宝丰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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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宝政办[2005]20号
【发布日期】 2005-05-31
【实施日期】 2005-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宝丰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把《宝丰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2004—2008年)》(宝政文[2004]139号文件印发,以下简称《方案》)落到实处,现将《方案》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分解下发。望各责任单位切实负起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积极研究界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以及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决策机制。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监察局

  二、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一)围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基本要求,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做到制定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统一,与改革进程相适应。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

  (二)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方法,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实行规范性制定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制度。研究建立有关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探索建立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尤其是涉及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城市建设管理等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

  (三)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的工作制度和定期清理、定期评价制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科学划分和规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职能争议的协调。

  责任单位:县编办

  (二)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确保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研究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责任单位:县发计委、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商贸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县药品监管局、县银监局

  (三)研究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公开的具体措施,加强对行业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发计委、县人劳局、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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