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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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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质技监局科[2005]283号
【发布日期】 2005-05-31
【实施日期】 2005-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是以解决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管理与决策问题为目标,以为我局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根本目的,以现代科技方法而进行的一种多学科、多层次综合性研究。
  第二条 软科学研究强调以应用研究为主,同时要求体现目的性、综合性、系统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 申请项目的单位应填报《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对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时间安排和经费预算,特别是课题成果的用户和实际应用意义予以说明。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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