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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市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和安康市信访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安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5-31
【实施日期】 2005-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市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和安康市信访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市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和《安康市信访督查工作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安康市市长信访接待日制度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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