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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统计局、陕西省乡镇企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统发〔2005〕33号  
【发布日期】 2005-05-31
【实施日期】 2005-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统计局、陕西省乡镇企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陕统发〔2005〕33号  
 
 
各市(区)、县(市、区)统计局、乡镇企业局:
  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准确把握和认识经济形势的重要途径,又是科学指导经济发展的基础依据。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日趋复杂,统计工作难度大大增加,加之受局部利益驱动等因素的影响,在统计上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等现象屡有发生,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受到严重影响。为了适应我省乡镇企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更好地发挥乡镇企业统计功能,加快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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