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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容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安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宜政办发〔2005〕15号
【发布日期】 2005-05-31
【实施日期】 2005-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容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宜政办发〔2005〕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容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安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容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4)40号),设置安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市容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同时撤销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容管理局)是行使城市管理领域中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管理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直属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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