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十堰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鄂文(2004)61号)和《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十文(2005)19号)文件精神,组建十堰市商务局。十堰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内外贸易与国际经济合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 2、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内贸及流通领域的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外经贸协调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机电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口岸管理等职责。 3、原市经贸委委托市物资贸易行业协会(简称市物贸协会)管理的有关贸易行业管理职责。 4、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和原市物贸协会的离退休干部管理职责。 5、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招商局改为市商务局管理。 (二)转变的职责 加强内贸工作和内外贸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市情况制定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内外贸易发展战略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研究提出并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负责研究制订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内贸发展政策以及打破市场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政策,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参与拟定全市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组织实施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提出和制定全市利用外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定和执行全市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方法;指导全市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解散工作,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核准限额以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负责审核国家规定限额以上、限额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转报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