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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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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05〕98号
【发布日期】 2005-05-31
【实施日期】 2005-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3号)精神,为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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