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切实提高我省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施工质量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提高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施工质量,针对当前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在总结和吸取省内外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施工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就切实提高我省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施工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严格控制路用材料质量,把好源头关。 (一)沥青和改性沥青 1.高速公路沥青应采用A级道路石油沥青,上面层和中面层推荐使用改性沥青,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质量应符合A级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要求。 2.道路石油沥青的针入度、软化点、延度、60℃动力粘度、蜡含量、闪点、溶解度、密度、针入度指数PI等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3.沥青材料须均匀统一。在同一路段,沥青应选择各项指标稳定的同一品牌产品,切忌多品牌产品混用。 4.改性沥青须符合设计要求,建议采用Ⅰ-D类改性沥青。当采用Ⅰ-C类改性沥青时,应适当提高软化点和弹性恢复指标。 5.供应商在提供改性沥青的质量报告时必须提供基质沥青的质量检验报告和沥青样品。 (二)粗、细集料 1.粗、细集料应从源头做到洁净、干燥。粗集料的压碎值、磨光值、吸水率等指标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细集料洁净程度、表观相对密度、坚固性、棱角性等指标均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2.路面面层粗集料应规格和均匀,轧制要求采用反击式轧石机。须确保料源石料的均匀性。推荐使用现场加工碎石。 3.粗、细集料应严格分档配制拌和,确保均匀性。对于路面面层使用的集料,必须采用3档以上的规格料分档配制,集料分档不得重叠叉档配置。 4.面层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应满足规范要求等级,如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达不到要求,应掺加消石灰,同时可掺加具有耐热、耐水、长期性能好的抗剥落剂;未掺加之前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不得低于3级。 5.为提高粘结性,上面层细集料建议采用石灰岩等碱性石料。 6.上面层粗集料的吸水率大于1.5%时,应延长烘干时间。 7.细集料如采用石屑,采石场在生产石屑的过程中须具备抽吸设备。 (三)填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