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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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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发〔2005〕18号
【发布日期】 2005-05-31
【实施日期】 2005-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宜府发〔2005〕18号


袁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宜春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第三十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宜春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中心城规划区内(不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细则。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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