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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淮安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淮地税发[2005]80号
【发布日期】 2005-05-31
【实施日期】 2005-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财政局、房产局、规划局,市区各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财政厅、建设厅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发[2005]10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
  一、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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