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山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海宴华侨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台山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台山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行政效率,引导正确消费,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及《台山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台府办[2004]142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食品安全信息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字、数据和图像信息。 第三条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简称“市食安委”)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具体发布工作。 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各自的职责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