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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州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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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2005]49号
【发布日期】 2005-06-01
【实施日期】 2005-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州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 《自治州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加快自治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转变的要求。各县市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满意程度为标准,以改进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优质服务的理念和运作方式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新的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要严格按照“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六好”标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的创建工作,促进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五年六月一日

自治州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实施方案

 根据国家人口和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 市活动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五年规划》精神,提出自治州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改进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为重点,以满足广大群众需求为目标,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改革和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机制。把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市提出的工作内容同当前开展综合改革及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稳中求进的工作原则,鼓励基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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