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现公布《玉溪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六月一日 玉溪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适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玉溪市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