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行政辖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奖罚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枣政办发〔2005〕44号
【发布日期】 2005-06-01
【实施日期】 2005-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行政辖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奖罚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责任,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生态市建设,根据《山东省行政辖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枣庄市行政辖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并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一日
 
枣庄市行政辖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