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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排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函〔2005〕81号
【发布日期】 2005-06-01
【实施日期】 2005-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排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切实做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州公安局、州安监局、州交通局、州建设局根据我州道路交通状况,拟定了排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作方案,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务必按要求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六月一日

凉山州公安局、凉山州安监局、凉山州交通局、 凉山州建设局排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作方案

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交通厅、省建设厅〈关于完善和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5]48号)要求,为认真搞好我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排查工作,摸清底数,便于今后规范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通过完善和规范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切实做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州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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